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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實我縣縣城及周邊學校教師隊伍,根據(jù)《晴隆縣城及周邊學校教師遴選工作實施意見》及學校缺科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幼兒園遴選部分教師到晴隆縣城及周邊缺科學校任教。為做好我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和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遴選教師到縣城及周邊學校任教,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遴選工作的領導,確保遴選工作順利完成,特成立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林昌平(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馬群明(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委辦主任)
潘 瓊(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杜昌益(縣政協(xié)副主席)
成 員:彭小容(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黃東京(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梁朝淑(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黨組書記)
張君凱(縣教育局局長)
龍 洪(縣編委辦主任)
李勝才(縣教育局副局長)
張鳳友(縣紀委第六紀工委書記、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鄒啟國(縣教育局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張君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根據(jù)工作需要從人社、教育、編委辦等部門抽調,負責遴選相關工作。
三、遴選計劃和崗位
遴選計劃100名,具體遴選崗位詳見附件一。
四、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晴隆縣在職在編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二)遴選條件
1.師德師風
(1)思想政治素質高,服從安排;
(2)無違反師德師風現(xiàn)象;
(3)無違反中共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八項規(guī)定、《中共黔西南州紀委 黔西南州監(jiān)察局關于制止黨員領導干部請客送禮大操大辦的通知》(州紀發(fā)〔2010〕14號和〔2011〕18號)等文件規(guī)定。
2.工作年限
遴選幼兒園崗位的教齡須滿兩年及以上,遴選其他崗位的教齡須滿三年及以上。教齡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8月31日。
3.教學成績
參加遴選語文、數(shù)學和初高中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崗位的教師,近五年內任教學科教學統(tǒng)測成績至少有一年超過縣平均分;統(tǒng)測科目成績由學校負責人出具成績證明并簽字蓋公章,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負責人審核簽字蓋公章,縣教育局教研室復核簽字蓋公章。
4.學歷及專業(yè)要求詳見《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因違反師德師風規(guī)定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或立案調查未結案的;
2.正在被執(zhí)紀執(zhí)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3.未轉為正式在編的特崗教師;
4.其他經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不得報考的。
五、遴選方式
遴選采取筆試(閉卷)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六、遴選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起止時間:2016年8月8日8:30—2016年8月11日上午11:30
報名期間工作時間: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晴隆縣教育局。
(3)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2.報名須知
報考人員按照公布的遴選條件和要求,持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任教學科成績證明原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并按要求填寫《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報名表》(附件二,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信息填寫錯誤的自行負責。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崗位人數(shù)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方能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遴選崗位或按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比例核減遴選崗位。核減或取消的遴選崗位計劃于8月11日15:00前在晴隆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晴隆教育網進行公告。報考人員所報考的遴選崗位被部分核減的,不得再選擇報考其他崗位。所報考的遴選崗位被全部核減(即取消)的,由縣遴選辦通知,若本人自愿,可于8月11日17:30前選擇符合條件的其他遴選崗位進行報名,并完善相關手續(xù);超過報名規(guī)定時限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3.資格審查
(1)由縣遴選辦組織人員按照本方案有關規(guī)定,對照遴選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對參加遴選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符合遴選崗位資格條件的,由審核人員簽署意見并簽名,辦理報名手續(xù);經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遴選條件,弄虛作假,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2)報名考試費100元/人。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進行,總分為150分?忌毘钟行А毒用裆矸葑C》和《筆試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考試。
(1)準考證發(fā)放
發(fā)放時間:2016年8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發(fā)放地點:晴隆縣教育局政工股,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jù)領取。
(2)筆試內容:考試科目為本崗位專業(yè)知識,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時間:2016年8月13日上午09:00—11:3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的公示:縣遴選辦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所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在晴隆縣人民政府網、晴隆教育網上進行公示,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在上述網站查詢。
2.面試人員的確定及面試方式
(1)面試人員的確定:參加遴選人員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并按遴選崗位計劃數(shù)的1:2比例,分報考學段、學科,按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一并納入面試。(某個崗位遴選計劃數(shù)為1名,參加遴選人員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但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2比例的,允許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其面試成績需達到所在考場全體考生面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納入遴選對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6個工作日內在晴隆縣人民政府網、晴隆教育網上進行公示。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總分100分。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面試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面試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筆試總分為150分,面試總分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計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小數(shù)點后面保留兩位小數(shù)。
七、成績運用
根據(jù)遴選崗位,分報考學段、學科,按1:1的比例,從考試總成績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遴選對象。若遴選崗位末位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擬遴選對象。擬遴選對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核辦法并組織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經遴選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縣編委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按照程序行文調動。遴選對象的崗位聘用、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己瞬缓细竦慕處,回原單位工作。
八、紀律要求
本次遴選工作接受縣人大、縣政協(xié)、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法違紀行為。如參加遴選人員有違反遴選規(guī)定和紀律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或遴選錄取資格和相關紀律處分等處理。
九、本方案由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7612089
監(jiān)督電話:0859—7611925、7610583
附件:一、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崗位表
二、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報名表
附件一:
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崗位表
學校名稱 |
遴選崗位總數(shù) |
遴選崗位人數(shù)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報考條件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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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隆縣第三中學 |
31 |
5 |
本科及以上 |
語文 |
所學專業(yè)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
開考比例為1:3 |
|
||||||||
|
5 |
本科及以上 |
數(shù)學 |
|
||||||||||||
|
4 |
本科及以上 |
英語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化學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生物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政治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體育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術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歷史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 |
開考比例為1:2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樂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美術 |
|
||||||||||||
|
晴隆民族 中學 |
15 |
2 |
本科及以上 |
語文 |
所學專業(yè)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
開考比例為1:3 |
|
||||||||
|
3 |
本科及以上 |
數(shù)學 |
|
||||||||||||
|
3 |
本科及以上 |
英語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生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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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科及以上 |
歷史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體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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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 |
開考比例為1:2 |
|
|||||||||||
|
晴隆縣第二中學 |
15 |
1 |
本科及以上 |
語文 |
所學專業(yè)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
開考比例為1:3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數(shù)學 |
|
||||||||||||
|
3 |
本科及以上 |
英語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學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政治 |
|
||||||||||||
|
2 |
本科及以上 |
歷史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術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 |
開考比例為1:2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樂 |
|
||||||||||||
|
1 |
本科及以上 |
美術 |
|
||||||||||||
|
晴隆縣第一小學 |
7 |
2 |
大專及以上 |
語文 |
本崗位不限制專業(yè)。 |
開考比例為1:3 |
|
||||||||
|
2 |
大專及以上 |
數(shù)學 |
|
||||||||||||
|
1 |
大專及以上 |
英語 |
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
開考比例為1:3 |
|
||||||||||
|
1 |
大專及以上 |
音樂 |
開考比例為1:2 |
|
|||||||||||
|
1 |
大專及以上 |
美術 |
|
||||||||||||
|
晴隆縣第二小學 |
12 |
3 |
大專及以上 |
語文 |
本崗位不限制專業(yè)。 |
開考比例為1:3 |
|
||||||||
|
3 |
大專及以上 |
數(shù)學 |
開考比例為1:3 |
|
|||||||||||
|
2 |
大專及以上 |
英語 |
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
開考比例為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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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專及以上 |
信息技術 |
開考比例為1:3 |
|
|||||||||||
|
2 |
大專及以上 |
音樂 |
開考比例為1:2 |
|
|||||||||||
|
1 |
大專及以上 |
美術 |
開考比例為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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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蓮城鎮(zhèn) 新龍小學 |
2 |
1 |
大專及以上 |
語文 |
本崗位不限制專業(yè)。 |
開考比例為1:3 |
|
||||||||
|
1 |
大專及以上 |
數(shù)學 |
開考比例為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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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蓮城鎮(zhèn) 江滿小學 |
2 |
1 |
大專及以上 |
語文 |
本崗位不限制專業(yè)。 |
開考比例為1:3 |
|
||||||||
|
1 |
大專及以上 |
數(shù)學 |
開考比例為1:3 |
|
|||||||||||
|
晴隆縣 幼兒園 |
10 |
10 |
中專及以上 |
幼教或學前教育 |
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
開考比例為1:3 |
|
||||||||
|
晴隆縣 第二幼兒園 |
6 |
6 |
中專及以上 |
幼教或學前教育 |
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
開考比例為1:3 |
|
||||||||
|
總計 |
100 |
1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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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晴隆縣2016年縣城及周邊學校遴選教師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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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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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 別 |
|
出 生 年 月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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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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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業(yè) 學 校 |
|
專 業(yè) |
|
畢 業(yè)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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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 作時間 |
|
現(xiàn)工作 單 位 |
|
現(xiàn)任年 級(班)
|
|
任 教 學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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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考 學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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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考 學 段 |
|
報考學科 (崗位) |
|
聯(lián) 系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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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證件照(1) |
2寸證件照(2) |
2寸證件照(3) |
2寸證件照(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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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信息確認欄 |
以上填寫信息均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
報考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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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意見 |
初審人簽字: 年 月 日 |
復審意見 |
領導審核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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