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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東南事業(yè)單位聯(lián)考復審面試公告群:529627819
根據(jù)《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劍河縣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按本次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進入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交費)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考生直接入圍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14:00—17:30進行。
三、遞補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14:00—17:30進行。
四、資格復審和遞補資格復審地點
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五、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按《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及《職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畢業(yè)證、學位證(根據(jù)報考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并書面承諾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yè)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yè)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yè)和教育部學信網(wǎ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所載專業(yè)為準,專業(yè)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下列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務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和截止2024年2月25日累計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證明原件(證明上須注明服務人員基本信息、服務項目名稱、起止時間、服務地點等);②仍在崗的須提供所在服務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須為網(wǎng)上報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③服務期已滿(截止2024年2月25日須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的須提供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項目服務期且未轉為事業(yè)單位正式職工的,還須提供劍河縣教育局及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落款時間須為網(wǎng)上報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
(3)仍在崗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為2024年2月28日前),但“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須完成項目服務期。
(4)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軍隊團級及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定向招聘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退伍證(或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退役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劍河縣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4年劍河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須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網(wǎng)上報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②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須提供劍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7)定向招聘在劍河縣擔任村(農(nóng)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農(nóng)村社區(qū))委會主任、副主任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截止2024年2月25日及以前任職滿3年及以上,且仍在職的任職文件(當選證書),并同時提供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等相關證明材料。
(8)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證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為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的證明材料及相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畢業(yè)證書。
(9)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要求生源但現(xiàn)戶口不在該地的,還須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因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gzrsks.com.cn)打印的《貴州省2024年事業(yè)單位分類科目考試報名信息表》2份;
6.機關(參公)、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州級及以上單位暫不提供組織人社部門意見,但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網(wǎng)上報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見《實施方案》附件5);國有企業(yè)在職職工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須為網(wǎng)上報名截止日<2024年2月28日>前);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已通過執(zhí)業(yè)(從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測評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須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公章,在國家行政機關指定官方網(wǎng)站打印合格成績單的不用加蓋),同時考生須書面承諾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資格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相關資格證書可延遲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8.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獲取方法詳情見附件2)。
9.本人不能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摁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摁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摁)。
六、其它事項
經(jīng)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并根據(jù)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程序及條件,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按該崗位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再另發(fā)遞補復審公告。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接到遞補通知后,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給出是否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復審遞補期結束后不再遞補。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結束后,擬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由劍河縣人社局向社會進行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七、咨詢電話:0855-5227189 (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劍河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jhx.gov.cn/)為此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wǎng)站,各項信息將在該網(wǎng)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wǎng)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八、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由劍河縣人社局解釋。
附件:
附件1:劍河縣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點擊下載)
附件2:學信網(wǎng)查詢學歷學位驗證步驟指引(參考).doc(點擊下載)
劍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信息來源:https://www.jhx.gov.cn/zwgk/rsxx/zkzp/202405/t20240511_84620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