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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力量,經(jīng)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乃枷,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共選調30人,選調崗位為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崗位。詳見《修文縣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調職位表》)。
三、選調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正式職工(不含工勤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熱愛事業(yè)單位工作,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學歷要求:專科及以上(具體要求以《選調職位表》為準)。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保密崗位且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聘用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4月1日);
6.新錄(聘)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在任職工作期間發(fā)生重大事故,曾因貪污、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為網(wǎng)上報名,報名人員需下載填寫《修文縣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附上電子照片,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掃描有關資料發(fā)送至各選調單位報名郵箱(詳見《選調職位表》),各選調單位須在48小時內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回復報名是否成功。選調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應達到1:3。未達到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報名需掃描上傳的資料:
(1)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
(2)錄(聘)用審批表或文件、轉正審批表或文件(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工作以來歷年年度考核證明(需加蓋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3)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的《報名表》。
(4)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
(5)《選調職位表》要求的其它資料。
報名時必須完整提供以上資料,對于報名資料不齊的,各選調單位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報名結束后,縣選調辦公室將各崗位報名情況及減少選調計劃人數(shù)和取消的職位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xiuwen.gov.cn)進行公示。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比例的,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數(shù)。職位選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選調職位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jīng)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予以改報符合選調條件的其他職位。職位改報時間為2019年4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五、領取準考證及筆試
(一)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領取地點: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修文縣龍場鎮(zhèn)人民南路118號)。
相關要求:報名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和考場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或筆試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筆試結束后,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筆試成績(準考證號、分數(shù))并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的方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擬選調人數(shù)與參加資格復審人數(shù)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需對照報考職位選調條件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錄(聘)用審批表或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轉正審批表或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工作以來歷年年度考核證明(需加蓋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需加蓋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公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1張以及《選調職位表》中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考生須關注資格復審相關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無法聯(lián)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選調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復審人數(shù)達不到1:3的,經(jīng)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降低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或減少選調計劃人數(shù);無考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職位,取消選調計劃。
選調計劃數(shù)減少或取消情況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
如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人數(shù)為1:1的,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選調人員持《準考證》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將由選調辦公室另行通知。
七、總成績計算
根據(jù)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由縣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總成績。
八、考察
各選調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同一職位末位人員的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考察,如筆試面試成績完全相同的同時進入考察。
考察組由兩名以上中共黨員組成,考察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重點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并再次核實考生個人資料、年度考核情況和在編在崗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笤诂F(xiàn)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個工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
若考察對象自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職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由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九、討論決定
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根據(jù)考察情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綜合分析考慮提出人選使用建議。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時,要認真聽取考察組意見,綜合分析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會議研究認為某一職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報經(jīng)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放棄該職位的選調。
十、體檢
經(jīng)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選調人員進入體檢。
體檢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guī)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jīng)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十一、公示
通過體檢的擬選調人員,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二、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選調人員,由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它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本次選調工作接受修文縣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未盡事宜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82329814(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51-82326910(修文縣紀委監(jiān)委)
1.修文縣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職位表.xls
2.修文縣2019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修文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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